个税新政执行进入倒计时
发布日期:
2018-09-30

作者:

杨碧宇

2018年9月29日,财务部人员参加宣州区税务局组织的个税新政培训。通过此次培训,我们财务人员对个税新政更明了,更清晰。 

自2018年10月1日起,纳税人的工资、薪金所得,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,并按照新的税率表来计算纳税款。这次个税改革共有以下3大亮点:


 

 

第一,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有所提高,从目前的每月3500元,即每年42000元,提高至每月5000元,即每年60000元。如:我公司员工税前工资为5000元,那么每月可以节省个税45元,全年可节省540元。

第二、除了工资、薪金所得之外,拟将劳务报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也一同纳入综合征税范围,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。

第三、在明确现行扣除项目继续执行的同时,拟增加子女教育支出、继续教育支出、大病医疗支出、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,具体准则暂未出台。

这三大亮点使得本次改革成为1994年以来我国在个人所得税领域实施的意义最为重大的一次改革,实现了个人所得税从分类征收到综合征收的第一步,将大幅降低居民税收负担,实现从普惠制改革到定点减负的转变,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向现代税制转换的良好开端。

 

附件:财税【2018】98号(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费用和税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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